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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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中队
查看详情>>1、依法统一行使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配合各级做好总量减排、重污染天气应急、辐射、危废、以及秸秆禁烧等环境执法工作。承接市局有关科室、单位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2、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 “三同时”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以及工业园区的监督检查。负责实施生态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查处,负责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开展生态环境应急预警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及监督执法检查。参与辖区内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置。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监察规划及执法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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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科
查看详情>>1、牵头负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年度减排计划,负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配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与总量减排相关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负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确认工作。
2、 牵头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等工作。
3、负责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4、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及数据更新等工作,组织编制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
直属或下属机构
查看更多>>机构职能
查看更多>>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环境标准、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8.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10.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
15.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633-8223540
邮箱:dghbfj@rz.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兴海路70号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