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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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聪,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东港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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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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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查看详情>>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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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查看详情>>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和督察工作,承担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构职能
查看更多>>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和解释工作。承办对各镇(街道)、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办理区政府行政裁决事项。
4、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及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管理。承担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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