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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部门单位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01-29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7:34: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来源:东港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发布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及时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府会议和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等信息的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发布,进一步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把现代治理理念落实在行动中,以及时、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在线、信函、当面接收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区政府及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含上年度结转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方面。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4件,占12%;部分公开17件,占50%;无法提供6件,占17%;不予处理1件,占3%;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6件,占18%。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 711 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是东港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突出抓好网站这一公开主渠道,在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同时,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过设置单独页面、建立模块专栏等方式分阶段对各领域信息进行整合公开,并提供多种形式的查询检索功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某些特定领域信息获取的便利程度。对重点领域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公开领域信息设置了专门的公开板块。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电话、网站、电子邮箱多个监督反馈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民互动专栏,保证民意畅通。建立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抽查机制,完善考核通报机制。明确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有力保障了政务信息更新的实效性,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业务水平。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00000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0000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00000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00000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00001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2800000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00000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有待提升。政务公开专栏内容、目录分类、查询搜索等功能还需完善。二是重点环节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对于涉及群众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不足,解读方式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公开平台建设上下功夫。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会议公开、办事服务等栏目建设,提升网站信息搜索功能,提供便民快捷、智慧友好的服务。二是在重点领域公开上下功夫。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信息,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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