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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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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今天,我们邀请到东港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陶玉婷、东港区财政局高级会计师张富生,向大家介绍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陶主任作介绍。大家欢迎。 陶玉婷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在这里代表东港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感谢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东港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我区印发了《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就《办法》的起草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2019年以来,东港区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建设好、利用好高标准农田是我区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次修订《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于法有据。在立法原则、制度设计和法律责任方面,主要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委 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修改〈日照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修订。 二、《办法》主要内容及亮点 《办法》共八章四十条,涵盖了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等全过程环节。与以往相比,本次修订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 (一)强化资产管护。新增“项目资产移交”章节,整合原分散的资产移交内容,构建“规划—实施—验收—移交—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二)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水利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智慧灌溉技术服务;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享“三区三线”成果、协同办理新增耕地核定;区审计局对项目投标、合同履行等实施审计监督。 (三)明确主体责任。确定项目法人原则上为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管理主体下沉;项目调整需遵守“不得减少上级任务、降低标准、延迟竣工”的刚性要求。 (四)规范资产移交。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6类移交设施范围,规范“区—镇—村”三级移交流程,要求移交后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管理。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高标准农田都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优质良田。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我们将严格依照《办法》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管护责任,并持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将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民心工程。 最后,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共同监督《办法》的实施。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陶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 问题一:请问制定出台《办法》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陶玉婷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重大部署,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我们必须要将上级的安排转化为我区的具体行动指南。 在多年建设实践中,我们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机制管理、质量管控、资金投入、移交管护中,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影响了项目长期效益的发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深入实地调研,研究起草了《办法》。《办法》对于指导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已建成的项目持续发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效益,进一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导报记者 问题二:高标准农田建好了,后期的管护资金从哪里来? 张富生 这是一个核心问题。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管护是长期工程。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起管护资金保障机制,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一是财政补助资金: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工程管护需要,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给予补助,统筹涉农资金,优先保障管护资金支出。 二是计提管护资金:按照不超过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入的1.5%比例,提取的管护资金,用于弥补管护资金的不足。三是受益主体付费: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通过镇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受益村民委员会适当提取集体经济收益和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收益农户缴纳水电费及维修养护资金等方式缴纳管护费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财政部门将切实履行好资金保障职责,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管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与社会各界通力配合,共同把高标准农田管护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事、实事办好。 山东商报记者 问题三:高质量建设是关键,《办法》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陶玉婷 《办法》从四个层面提出了要求。 一、严格前期准入与设计。要求项目入库必须符合规划、选址科学、群众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实施方案编制需实地考察、符合规划,并充分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二、压实过程管控责任。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特别强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要求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三、实行刚性调整约束。明确项目计划已经批复的,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中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且不得减少上级任务、降低建设标准、延迟竣工时间,守住了质量、数量和进度的底线。 四、规范项目移交与后期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镇街道、村居要建立接收项目清单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账内管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长期发挥效益。镇街道、村居要明确移交内容,落实运行管护主体,明确运行管护责任。这些措施环环相扣,旨在打造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的优质工程。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主持人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有关文件资料,我们将通过工作群发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转发、报道。大家如果有其他内容需要了解,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联系,电话:7697501。 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嘉宾,感谢记者朋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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