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东港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4-16 16:45: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信息来源:东港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配合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东港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项目提升年”“树典型、破难题、优环境、提质效”等发展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根基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培训、干部教育必修课程,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各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各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二、深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实施情况评估,谋划拟订“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措施。完善法治督察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展专项督察。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方式,高质量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任务。推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制定实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发挥主城担当,积极配合日照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工作,为东港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四)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运用,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监管,深入开展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推动部门依法全面主动高效履职。制定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做好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全覆盖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围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扎实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加强部门法制科室、执法队伍业务骨干培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进目录动态管理,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提升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深化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对推进有力、流程规范、覆盖面广的先进典型及时向省市推荐,助力基层治理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三、强化法治保障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窗综合受理服务,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面落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擦亮“港好办”服务品牌。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机制,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热线合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

(八)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的衔接协作。健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动态推动企业账款清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工信局)

(九)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商引资、产业扶持、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部门信用记录。持续深化政务失信治理,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加强政府违约失信线索的核实认定,积极推进整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结合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规划管理,做好城市治理“一网通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及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等工作。持续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十一)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规范调解程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复议文书释法说理,提升办案质量,加大复议纠错及执法指导力度,依法作出变更、撤销复议决定,用好依法行政警示函、复议意见书、提醒函,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争议引导分流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依法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措施,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同配合。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式,理顺行政执法范围。做好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工作,探索推进镇(街道)执法规范化试点。(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综合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制定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指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十四)改进涉企执法方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把群腐专项整治“小切口”放到优化营商环境中谋划实施,持续排查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推行“一业一册”行政指导,积极推进行政合法指导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两项省级试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十五)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信息化平台使用和分析,发挥企业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作用,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加强与12345热线、政府督查、信访部门问题线索共享,健全涉行政执法重大网络舆情预警研判、回应处置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全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大比武活动,开展优秀执法与执法监督案例评选。建立执法和执法监督人才库,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执法工作交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五、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十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调、访调对接”“警司联调”“12345+调解”等工作机制,搭建“访调诉”一体化工作格局。建强各类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培育特色品牌调解工作室。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机制。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全流程业务规范,形成依法有序运转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单位)

(十七)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实行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未成年人普法产品供给,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专家库,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终期总结验收工作,争创全国“八五”普法先进单位。探索“非遗传承+普法宣传”融合新路径。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管理与维护。扎实推进“1+1+N”基层法治建设行动,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结对帮扶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

(十八)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突出应急预案实战实用属性,持续构建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和完善与预案相配套的行动方案、工作手册、处置流程图等支撑性文件。全面推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拉动演练,优化现场指挥部运行机制。整合应急资源和专业能力,组织开展联合训练和联动演练,形成互为支撑、互相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梯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深查彻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直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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