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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指导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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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 一、事项名称 职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求职群体 五、受理条件 在日照市东港区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六、办理材料 无 七、经办流程 1.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群体及用人单位提交需要就业服务需求; 2.公共就业经办机构审核登记信息。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0633-3663332 十一、工作表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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