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行政执法监督科在区局领导关心指导及其他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局中心工作,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全区行政执法机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1月14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对全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信息公示。督促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及时公示执法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目前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累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6万余条,同时完成了全区33个部门单位的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况,针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严格规定,目前我区已基本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在本年度1月起正式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件,并对全区旧版行政执法进行了回收封存;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了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项提高班,邀请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的两位教授进行业务授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查工作。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根据区人大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及上级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联合区检察院对我区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了上半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出具监督意见书4份,纠正案卷错误16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查工作,已完成案卷抽查31件,拟于近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评查覆盖率不低于全年办案数的10%;全面推行日照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和互联网+监督信息录入工作,全区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33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检查案件113685件。
(四)全面提升法治营商环境。针对今年疫情期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和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证明事项集中清理工作,对全区拟保留的证明事项予以公开公示;开展了全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与一般违法行为减罚清单制定和省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与一般违法行为减罚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柔性执法确保复工复产专题会议,全面助推我区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工作衔接不够。今年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半年省、市、区各种工作接踵而来,工作量剧增,工作经常是急难险重的工作项目,科室人手不足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被动的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日常日市局、区各有关单位主动联系较少。
(二)创新意识不足。业务不熟练,衔接不充分,对执法监督工作认识有偏差。常常是盲人摸象,摸石头过河,缺乏对执法监督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认识。视野狭窄,创新意识不强,缺乏“亮剑”精神,主动创新、敢于创新的动力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动态调整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的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执法信息并及时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结合省厅日前印发的《山东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方案》,全面梳理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力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行政执法工作带上“紧箍咒”,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组织各部门探索法律顾问或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各执法部门单位制定本部门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公示,确保法制审核率100%。
(二)完善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机制
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和个人自觉守法,改善营商环境和执法生态,激发社会活力。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查工作,按照全区年度行政执法监督督查工作计划要求,会同人大、纪委监委、检察机关,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个案监督、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即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由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书,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把质量关,凡不符合执法证件申领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执法证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日常变更、调动、注销清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队伍质量。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日常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及领导干部的法治学习培训力度,邀请行政执法业界专家、学者,全区行政执法业务能手等专业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综合素质,加强区级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