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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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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一、服务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东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日照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日财社〔2019〕26号); 2.《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日财社〔2011〕91号)。 四、申请主体 就业困难人员 六、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3.日照银行银行卡。 七、经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手续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交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补贴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即时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 0633-3662087。 十一、工作表单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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